您的位置:无锡中小企业网>法律>法律文书>

学历公证书(3)

[ 来源: | 更新日期:2007-8-22 09:00:28 | 评论 0 条 | 我要投稿 ]


            学历公证书(之三)
            ()ХХ字第ХХ号
  兹证明ХХХХ(男或女,ХХ年Х月Х日出生)于ХХ年Х月至ХХ年Х月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服役期间参加ХХ(初中、高中)班学习,经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考试合格,取得ХХ(高中、初中)学历。
    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ХХ年Х月Х日

Tags:
责任编辑:
您的评论
用户名: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所有评论]

·用户发表意见仅代表其个人意见,并且承担一切因发表内容引起的纠纷和责任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删除不符合规定的评论信息或留做证据
·请客观的评价您所看到的资讯,提倡就事论事,杜绝漫骂和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著作权与商标声明 | 法律声明 | 隐私声明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合作代理 | 联系我们
客服中心: Tel:0510-85052017   Fax:0510-85052017   E-mail:wxsmeorg@126.com 地址:无锡市曹张新村169号 | 邮编:214023
无锡中小企业网  版权所有 ©2007-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