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无锡中小企业网>法律>热点关注>

四川绵阳收费站集体卖假票七人获罪

[ 来源: | 更新日期:2007-8-22 06:53:18 | 评论 0 条 | 我要投稿 ]

  本报讯 (吴功斌记者 廖兴友) 绵阳市绵(阳)盐(亭)白庙收费站原站长徐武亮等人,从成都买回假的车辆通行费发票,向驾驶员销售达数万元(本报曾作报道)。8月17日,绵阳市游仙区法院对白庙收费站集体卖假票案作出一审宣判,徐武亮等7人犯贪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缓刑和免于刑事处罚。 字串5

  法院审理认为,徐武亮等人利用职务便利,采用以假充真的手段销售假票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赵冬青、方亮作为收费站的一般工作人员,是在站长徐武亮的授意下实施的犯罪行为,不应定为主犯;徐武亮身为站长,发现下属存在犯罪行为,不但不予以制止和揭发,反而组织和授意全站工作人员集体卖假票,徐武亮在本案中起主要作用,应定为主犯。

字串5

  法院认为,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国有独资公司,应当是国有公司的一种表现形式,被告人的售票行为应当是公务行为,依据有关法律,徐武亮等人销售假票的行为构成贪污罪。最后,法院一审判处徐武亮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判处赵冬青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判处方亮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分别判处陈洪斌、贾艳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任勇犯贪污罪,免于刑事处罚。 字串8

字串5


Tags:
责任编辑:
您的评论
用户名: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所有评论]

·用户发表意见仅代表其个人意见,并且承担一切因发表内容引起的纠纷和责任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删除不符合规定的评论信息或留做证据
·请客观的评价您所看到的资讯,提倡就事论事,杜绝漫骂和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著作权与商标声明 | 法律声明 | 隐私声明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合作代理 | 联系我们
客服中心: Tel:0510-85052017   Fax:0510-85052017   E-mail:wxsmeorg@126.com 地址:无锡市曹张新村169号 | 邮编:214023
无锡中小企业网  版权所有 ©2007-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