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无锡中小企业网>法律>热点关注>

国内首部分时度假管理办法将出台

[ 来源: | 更新日期:2007-11-30 06:49:55 | 评论 0 条 | 我要投稿 ]

  本报讯(记者杨汛)想入会先交10万,交完钱可以享受30年每年7天的“五星级酒店使用权”,交完钱就不许退,一度被人们视为“骗局”的分时度假,终于有机会为自己正名。 字串1

  28日,中国度假联盟秘书长李克夫透露,国内首部《分时度假产品管理办法》(后简称“办法”)即将出台。据了解,该“办法”除了将首次对消费者和企业双方的责任义务进行明确外,还首次为消费者设置了5-14天的“无条件退货”期,让消费者有了“后悔”的机会。

字串1

  分时度假企业要交50万“押金” 字串5

  昨天,北京市中洋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王联胜表示:“在受到中国度假联盟和天伦度假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之后,我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朱岩已经拟定了‘办法’草案。”据了解,“办法”要求企业向行业协会缴纳,并持续保持50万元人民币的“分时度假产品质量保证基金”,一旦出现消费者投诉,可以对消费者“先行赔付”。

字串4

  而针对此前饱受消费者诟病的交款不退、责任不明等问题,“办法”中明确了消费者和企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并硬性规定设立5-14天的“冷静期”,消费者在购买产品的5-14天中,可以无条件退掉产品。 字串6

  销售人员进入将有门槛

字串8

  从过去的经验来看,分时度假最大的问题往往出现在销售环节。“‘办法’对销售人员也有‘准入门槛’的规定。”王联胜透露,“从事分时度假产品销售的人员必须取得《分时度假产品销售从业证书》,这个证书就像导游证一样,有一定的有效期,有效期满还要申请换发,同时还将执行年检制度,由行业协会进行监管。” 字串9

  据悉,“办法”规定,分时度假产品销售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故意对分时度假产品做虚假或者误导性说明、宣传;对不同分时度假产品的内容做不公平或者不完全比较;故意隐瞒与分时度假产品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未经分时度假产品提供者同意或者授权擅自变更分时度假产品合同条款和内容及其他严重违背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行为。

字串8

  分时度假已到发展时机 字串6

  中国度假联盟秘书长李克夫介绍,当人均国民收入超过1000美金时,人民进入观光旅游时代;超过2000美金时,进入休闲经济时代;超过3000美金时,进入度假旅游时代。“中国人均国民收入在2006年已经超过2000美元。从国外的发展经验来看,分时度假正是伴随着休闲经济的发展应运而生的。现阶段,从消费者的消费实力来看,已经有支持分时度假旅游的力量。与此同时,中国正在酝酿的带薪休假制度,也将为分时度假提供极其有利的休假体系配合。”

字串6


Tags:
责任编辑:
您的评论
用户名: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所有评论]

·用户发表意见仅代表其个人意见,并且承担一切因发表内容引起的纠纷和责任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删除不符合规定的评论信息或留做证据
·请客观的评价您所看到的资讯,提倡就事论事,杜绝漫骂和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著作权与商标声明 | 法律声明 | 隐私声明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合作代理 | 联系我们
客服中心: Tel:0510-85052017   Fax:0510-85052017   E-mail:wxsmeorg@126.com 地址:无锡市曹张新村169号 | 邮编:214023
无锡中小企业网  版权所有 ©2007-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