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中小企业局、财政局,新区地方经济贸易局:
为加强政府性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了解和掌握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执行情况,发挥政府性专项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根据《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企[2007]43号)、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对2007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苏中小综[2008]17号)和《无锡市财政性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无锡市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锡财企[2005]18号、锡中小企[2005]1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对2007年度省、市有关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和使用效果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字串5
一、调查范围 字串4
2007年受到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市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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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查内容
1、专项资金到位情况、帐务处理、资金使用的情况,项目的进展达产情况、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
2、项目实施单位及受益项目实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包括新增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就业人员,服务的企业数、培训的企业和人员、新增创业人员等。
3、带动本地区的投入和经济总量增长情况。 字串4
4、进一步做好2008年专项资金工作、发挥资金效益的建议和意见。 字串4
三、调查要求 字串7
1、各区、各项目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认真做好本次调查工作,填报数据必须准确、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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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项目实施单位填制“2007年专项资金项目调查表”(见附件)并附“资金收款凭证”和“记帐凭证”于3月21日前报市、区中小企业局各一份。 字串4
3、各区根据项目实施单位填报的“专项资金项目调查表”汇总填制“2007年专项资金到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和“2007年专项资金项目单位新增效益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008年2月末存在资金未拨付项目的区还需填报“2007年专项资金到位情况表”(见附件),同时按本通知要求的“调查内容”形成书面材料,并连同项目实施单位填报的材料于3月24日前报市中小企业局信息与科技处。 字串2
4、近期省市中小企业局和财政局将赴有关项目单位进行检查,请各区作好准备。 字串1
调查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与市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联系。
联系人:市中小企业局信息与科技处吴鎏钊 85022753
市财政局企业处闵志涛 8279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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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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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img/soft/2007年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调查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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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img/soft/项目调查表填报说明.doc |
无锡市中小企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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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 市 财 政 局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字串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