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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无锡市区单位申报办法

[ 来源: | 更新日期:2007-8-1 07:49:50 | 评论 0 条 | 我要投稿 ]

 

 2007年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无锡市区单位申报办法
    
    2007年度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即日起申报,本次可申报的项目有:自主创新、技术改造、清洁生产、产业集群、创业基地建设、上市推进和服务机构等7种。具体申报办法如下:
    一、申报方式、程序和申报时间
    (一)申报方式:不限名额,属地申报,各区推荐,市级评审,择优上报。
    (二)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单位根据申报项目种类分别填制“2007年度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类)申请表”或“2007年度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类)申请表”、“江苏省财政厅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审核责任表”和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七份,同时在江苏省中小企业网“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内进行网上申报,完成后报所在区中小企业局(经贸局、新区为地方经济局)和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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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各区在网上初审,填制各种项目汇总表并签注意见、盖章后,将企业申报材料退企业留存1份、区中小企业局、财政局各留1份,连同申报单位纸质材料,报无锡市中小企业局3份、市财政局1份。
    3、市评审委员会联合审核后,择优报省中小企业局和省财政厅审批。
    (三)申报时间:申报单位报区中小企业和财政部门的时间请与当地中小企业部门或财政部门联系;各区申报市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7月28日,过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自主创新项目
    自主创新项目分为平台建设、自主创新产品产业化和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3种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扶持重点:
    1、平台建设项目的重点:一是依托省100家重点产业集群或中小企业相对集中、地方优势产业建立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原则上支持纳入省重点培育并经省局组织评审的技术平台;二是有组织的、定期的专项服务活动;三是经过专家评审的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建立的研发平台。
    2、自主创新产品产业化项目的重点:一是专利新产品产业化,优先支持发明专利产品的产业化项目;二是知识主导型产业的产业化,包括工业设计、软件开发、广告创意、动漫等知识密集型产业的产业化项目。 字串2
    3、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重点:是区域性的ASP平台和信息化应用示范项目。
    申报条件:
    1、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
    (1)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财会核算和管理体系健全。
    (2)应当按照“四到位”(即注册到位、场所到位、人员到位、服务到位)的基本要求,于2006年底前成立并运作。
    (3)具备较强的服务能力,技术服务收入占营业额的比例不低于50%,可实现收支平衡,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
    2、专项技术服务活动项目必须有明确、具体、可行的提供服务的方案和计划,并经省中小企业局同意。
    3、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建立的研发平台项目。
    (1)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财会核算和管理体系健全。
    (2)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于2006年度签订研发平台共建意向协议,并成立专门研发机构,组织人员到位。
    (3)编制合作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省局组织专家评审。 字串7
    (4)合作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专精特新”特色。
    4、专利新产品、知识主导型产业的产业化项目。?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财会核算和管理体系健全。
    (2)专利新产品产业化项目必须是省中小企业局、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确定的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知识主导型产业化项目其产品必须是2006年新开发的产品。
    (3)产品批量生产,2006年实现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市场前景较好。
    5、信息化建设项目。
    (1)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财会核算和管理体系健全。
    (2)区域性的ASP平台。是依托重点产业集群或园区、重点行业或大型市场建设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企业信息化应用服务平台(ASP平台)。
    (3)信息化应用示范项目。具有省中小企业局、省信息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认定的“双优” 示范单位(即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示范企业、服务示范单位和信息化辅导站)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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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提升信息化水平或自主开发的应用软件实现了产业化。
    申报材料:
    1、申报平台建设项目,应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2007年度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申报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专项技术服务活动项目的为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类申请表,申报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建立研发平台项目的为中小企业提升竞争力类申请表)。
    (2)江苏省财政厅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审核责任表。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经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2006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加盖审计确认章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同时提供2007年1~6月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等。
    (5)由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实施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公共技术平台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应清楚反映技术服务平台发生的费用支出等有关情况,增强服务功能的项目还应提供为拓展服务功能而购置的设备、仪器、软件等发票复印件。申请专项技术服务活动经费补助的,必须提供项目方案、实施计划和已开展活动情况的有关证明材料,以及发生费用预算或凭证。 字串3
    (6)项目可行性报告(或项目建设情况说明)。省局重点扶持的技术平台已报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此项材料可不报。
    (7)申报单位国税、地税纳税证明(应注明“无欠税)。
    (8)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建立研发平台项目应提供共建协议复印件及研发机构的组织机构及人员有效证明。
    (9)其他有关材料。如经国家、省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审定、确认的机构从业资格、等级等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有效证明和认为对项目评审有帮助的材料。
    2、专利新产品、知识主导型产业的产业化项目,应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2007年度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类)申请表。
    (2)江苏省财政厅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审核责任表。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经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2006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加盖审计确认章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同时提供2007年1~6月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等。 字串5
    (5)由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实施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应包括项目投入情况、产品销售情况等,大额销售发票要附复印件。
    (6)项目可行性报告。
    (7)企业国税、地税纳税证明(应注明“无欠税);
    (8)专利新产品产业化项目应提供省级专利新产品确认文件复印件。知识主导型产业产业化项目必须提供其产品为2006年研发的证明材料。
    (9)对项目评审有帮助的其他材料。如:企业近年科技获奖证书等荣誉证书等。
    3、申报信息化建设项目,应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2007年度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类)申请表。
    (2)江苏省财政厅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审核责任表。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经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2006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加盖审计确认章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同时提供2007年1~6月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等。 字串4
    (5)由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实施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应包括信息化建设发生的费用和投入情况等。
    (6)项目可行性报告(或项目建设情况说明)。
    (7)申报单位国税、地税纳税证明(应注明“无欠税)。
    (8)省中小企业局、省信息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认定的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示范企业或服务示范单位或信息化辅导站证明复印件。
    (9)对项目评审有帮助的其他材料。如:近几年的荣誉证书等。
    (二)技术改造项目
    扶持重点:一是符合新型工业化要求的电子信息、生物产业、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和生产服务业等新兴产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二是运用先进技术(装备)和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实现产品更新换代的专、精、特、新项目;三是名牌产品做大做强项目,即扶持拥有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江苏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所在的中小企业做大规模、拉长产业链的技术改造项目;四是南北工商产业转移项目和省外民资到我省投资的重点企业项目。 字串7
    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会核算和管理体系。
    2. 项目必须是在2006年度完成,原则上是2006年下半年完成,列入省竣工项目库的可适当放宽时间。
    3.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中的设备购置费用600万元以上。
    4.设备购置费用发票日期必须是在项目实施的时间范围内,项目的实施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5.项目符合《江苏省工商业鼓励发展重点技术、产品导向目录》的规定,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6. 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调整和优化结构,提升制造水平,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和竞争能力。
    申报材料:
    (1)2007年度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类)申请表。
    (2)江苏省财政厅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审核责任表。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国税、地税纳税证明(应注明“无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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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①项目概况、②企业基本情况、③产品需求分析和改造的必要性、④改造的主要内容和目标、⑤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和资金构成、⑥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及新增主要设备表、⑦项目实施进度计划、⑧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6)经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2006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加盖审计确认章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同时提供2007年1~6月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等。
    (7)由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原件),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土建费用、设备购置费用等)、资金来源等,并附新增设备购置清单(内容至少包括:设备名称、开票单位、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等)、主要设备的购置发票的复印件等。
    (8)如项目涉及到环保、安全等方面的专项验收证明。
    (9)企业认为对项目评审有帮助的材料。如:名牌产品、著名商标、ISO9000认证、ISO14000认证证书复印件和企业近年科技获奖证书等荣誉证书等。 字串8
    (三)清洁生产项目
    扶持重点:清洁生产项目必须是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设备等措施,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排放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优先扶持省重点产业集群内的清洁生产项目。具体包括:
    1、在投资建设、技改、生产过程组织、产品包装等方面采用国家和省公布的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或开发清洁产品、研发清洁生产新技术和新工艺,在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方面成效显著。
    2、推行能源和原材料的节约与综合利用,减少废物产生及回收利用,措施得力、技术先进、效益明显。
    3、改造、更新污染严重、技术落后的生产流程和设备后,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4、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削减,工业废水中重金属、氧化物、石油类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理。
    5、有实施清洁生产方案,优先实施无费、低费方案,中、高费方案要纳入企业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6、项目实施后,要在污水、烟尘、工业固废的削减量、“三废”综合利用、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量、降低生产成本等指标上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字串1
    7、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实施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
    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会核算、管理体系。
    2、在我省境内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注明所在的产业集群地或产业园区)。
    3、企业须完成市级以上清洁生产审核。
    4、有经过论证的企业清洁生产规划和实施方案。
    5、项目实施后节能减排效果要达到当地有关部门核准的指标。
    6、单个项目的设备投资额不低于600万元。
    7、申报的项目必须在2006年底前竣工投产。
    申报材料:
    1、2007年度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类)申请表。
    2、江苏省财政厅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审核责任表。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经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审定的2006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加盖审计确认章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同时提供2007年1~6月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等。 字串7
    5、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实施情况审计报告(原件)、能证明各项指标真实性的相关年度决算报表、项目竣工报表、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情况证明和节能减排效果认定报告等。
    (四)产业集群项目
    扶持重点:一是产业集群(园区)标准厂房、环境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是研究制定产业集群中长期发展规划项目;三是开展产业集群品牌宣传推广并取得明显成效的活动。四是依托产业集群,打造区域性专业市场已取得明显成效的建设项目。
    申报条件:
    1、省经贸委、省中小企业局确认的省级产业集群(园区)。
    2、负责产业集群(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营实体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投资强度较高,基础设施完善。工业项目用地每亩投入达到250万元以上。
    4、产业集群(园区)当年新建标准(或多层标准)厂房1万平方米以上。
    5、产业集群(园区)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显著,对当地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示范和带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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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项目必须在2006年底前竣工投产。
    申报材料
    1、2007年度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类)申请表。
    2、江苏省财政厅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审核责任表。
    3、项目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4、产业集群(园区)基本情况。
    5、集群规划的定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批件及竣工报告。
    (五)创业基地建设项目
    扶持重点:产业集群内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
    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项目必须在2006年底前竣工投产。
    3、在本地区具有较强的服务和示范功能,并纳入全省“2007年-2010年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工作方案”。
    申报材料
    1、2007年度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类)申请表。
字串2

    2、江苏省财政厅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审核责任表。
    3、项目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4、基地建设工作方案,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及为基地内企业服务效果。
    5、与申报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上市推进项目
    扶持重点:2006年—2007年6月(享受过扶持的上市企业除外)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中小企业。
    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
    3、近年来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违法乱纪行为和企业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4、有健全、规范的各项规章制度。
    申报材料:
    1、2007年度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类)申请表。
    2、江苏省财政厅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审核责任表。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字串7
    4、已经在境内外上市的证明材料,其中包括:上市地点、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募集资金等。如中国证监会或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证明。
    (七)服务机构项目
    扶持重点:一是优先扶持省局确定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单位开展的服务工作、专项活动;二是为初创企业和各类创业人员创办小企业提供创业指导等综合创业辅导服务,或为创业人员提供价格优惠的生产经营场所,并取得良好成效的创业辅导基地或机构;三是承办省级创业服务专项工作和活动的创业辅导机构。
    申报条件:
    1、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状况稳定。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并有与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相适应的办公设施和场地。
    3、具有3名以上中高级职称或相当资质的专职从事相关服务的专业人员,具有丰富的服务工作经验。
    4、开展服务工作3年以上,为中小企业服务成绩突出,在本地区同行业中起到骨干作用;2006年开展了富有成效的服务工作和活动。
    5、服务规范,收费合理,受到企业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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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接受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积极参加有关公益性服务,并已进行信息登记。
    7、培训项目与服务机构项目不得兼报,以培训为主的服务机构原则上申报培训项目。
    申报材料:
    (1)2007年度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类)申请表。
    (2)江苏省财政厅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审核责任表。
    (3)法人资格复印件。
    (4)经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定的2006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加盖审计确认章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
    (5)专业服务人员的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或聘书等复印件)。
    (6)服务情况报告,主要反映2006年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业绩、质量、效果、社会评价。
    (7)受服务的企业名单(10家以上),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时间、联系方式、收费情况等。
    (8)其他有关能反映本单位服务人员基本情况、服务能力、服务业绩、社会形象等方面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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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要求
    1、项目的申报原则:一是择优推荐的原则。有成效单位优先、列入项目库项目优先,科技型、外向型、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型、农产品加工型中小企业的项目优先;二是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优先安排100家省级重点产业集群内企业单位的项目,重点扶持成长性企业,重点扶持资质好、服务好、为中小企业提供有效服务的社会化服务机构;三是符合产业导向的原则。属于专项整治的“五小”企业、三高一低企业、列入国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监控的84家企业和4个在建项目的不予考虑;四是不重复享受的原则。凡上年度和本年内享受过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本次资金不再安排;五是申报质量优先的原则。申报材料不符合条件要求的不作考虑。
    2、项目的专项审计:为保证申报项目的真实性,根据规定,今年申报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审计需在市确定的两家会计师事务所(近期将在市中小企业网上公布)进行审计。有意向做审计的会计事务所请于7月17日前与市中小企业局信息与科技处联系。
    3、材料的制作装订: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材料也统一使用A4纸复印或粘帖,必须制作申报材料目录,并按“申报要求”中确定的申报材料顺序用塑料面夹装订成册,以便于市统一印制封面装订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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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申报的业务培训:考虑到今年试行网上申报,我们将在近期专门举办申报培训班,有申报意愿的企事业单位可以参加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申报的咨询服务:在申报过程中如有什么问题可向无锡市中小企业局信息与科技处咨询,联系电话:85022753、85019670。需要专题指导服务的,可与无锡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5052917。
    江阴市、宜兴市的申报单位,请分别与当地中小企业局(经贸局)、财政局联系。
    附件:1、2007年度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类)
/upimg/soft/1_070801075124.doc

    2、2007年度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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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江苏省财政厅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审核责任表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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