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概述:
申请人(出口商)以经过国家税务部门审核确定的应收未收出口退税权利作为质押,银行对其出口退税帐户进行托管,向申请人发放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申请条件:
1、年检合格并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法人;
2、外汇局公布的“出口收汇信得过”企业,上年出口500万美元以上;
3、在业务银行有出口结算业务,且收汇记录良好;
4、在业务银行开立出口退税专用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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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流程:
1.企业向业务银行申请出口退税帐户托管贷款,提交《未退出口税额申报证明》、《出口退税情况证明》、《出口退税帐户托管贷款承诺书》;
2.银行按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审批程序进行评审;
3.企业与业务银行签订《出口退税质押合同》、《出口退税帐户托管贷款合同》;